从3月份开始,湖州市正式实施电梯检验检测分离试点,吴兴区、长兴县、安吉县3个区域为首批试点区域,全面推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
国家总局鉴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局和湖州市局积极贯彻落实,制定了相对应的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电梯将不是每年检验一次,而是分为6年以内、6至14年、15年及以上三个期限,15年以下的电梯每3年或每2年检验一次,其他不实施检验的年份每年检测1次;15年及以上的电梯每年都要做一次检验与检测;试点期间试点区域的电梯检验工作由公益属性的市特检院承担,电梯检测将由经总局核准的在我市备案的电梯检测机构承担。电梯检验检测分离强化电梯使用单位自行检测责任,如没有自行检测能力可委托符合条件的单位承担检测工作。
为顺利实现检验检测分离,市特检院前期做了大量筹备工作,编制了基于电梯检验检测分离的电梯新版原始记录和报告模板,并经过12轮测试;对吴兴、安吉、长兴三县区域电梯信息与参数进行梳理;做好电梯检验、检测周期数据的甄别、筛选,为精准实施电梯检验检测打好基础。根据统计,2021年试点区域要做检测的电梯有10672台,使用单位可自主选择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开展检测工作。
根据市实施方案进度,2021年6月将增加德清县开展试点工作;2022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试点,全市公众聚集场所电梯暂不列入试点范围。
此次电梯检验检测分离试点,可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工作效力、守好安全底线,保障安全使用,不断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让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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