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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4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梯新检规
时间:2024-03-12   来源: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作者: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浏览量:138
时间:2024-03-12  来源:湖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浏览量:138 

2024年4月1日起,《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以下统称新检规)的1年过渡期届满,我市将按照电梯新版检规实施电梯检验、检测分离。

为保障电梯安全可靠运行,促进电梯安全水平提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抓关键、守底线、强监督、重保障”的思路,充分发挥电梯使用安全主体责任,采用电梯使用单位电梯自行检测和检验机构法定检验分离的方式保障电梯安全。新检规酌情更新、增加、简化、删除了相关技术要求,具体有:

1、新检规明确了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电梯自行检测是电梯使用单位为保证本单位所使用管理电梯的使用安全而自行开展的,或者委托向其提供电梯维护保养服务的单位开展的检测活动。使用单位应当对自行检测时发现的不符合项及时进行整改,及时通知检测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并将自行检测及整改情况至少公示15日。

2、新检规科学调整了电梯定期检验周期,明确了具体实施时间:各电梯使用单位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年限,对15年以内的电梯,分别在第1、第4、第7、第9、第11、第13、第15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其余年份每年进行一次自行检测或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15年以上的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强化部分电梯检验要求。在定期检验里新增了缓冲器试验项目包覆带、噪声测试,加强了包覆带或者包覆钢丝绳、非金属材质非线性蓄能型缓冲器、非金属材质对重(平衡重)块、非金属材质反绳轮等的检验要求,严控功能试验实施质量,对部分重要功能试验项目提出了检验时进行现场音像记录的要求,提高了电梯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的动作速度要求。

4、新检规压缩了检验各环节(受理、资料审查、报告出具等)工作时限,对检验结论判定、复检、使用标志出具等工作要求,以及检验意见通知书、检验报告等模板格式,均做出了相应优化和完善。当年实施检测的使用单位,凭《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到检验机构换取《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湖州市吴兴区、长兴县、安吉县3个区域作为电梯分离首批试点区域,于2021 年3月1日起推行调整试点,德清县于6月1日增加开展试点工作;2022年,除全市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外其他电梯都实行了电梯检验、检测分离试点,新检规的制定也吸收了我市的试点经验。2024年,全市电梯共52788台,有30600多台电梯进行检验,22100多台电梯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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